为深入贯彻落实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推动创新型人才培养,鼓励研究生产出高水平、多元化学术成果, 学校将开展山东大学2021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以下简称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1.成果奖遵循“奖励优秀、鼓励创新、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认真、公开、公正进行评选。
2.各学院可根据学校要求和学科特点制定申报评审办法,充分发挥学院自主权,助推学校“强院兴校”行动。
二、申报范围
1.成果奖按照研究生在学期间所取得的学术成果进行奖励。
2.具有我校学籍的在学研究生均可申报。申报者可提交多项学术成果参评,已经获得过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的学术成果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条件
1.学术成果应体现学科领域领先水平、具有创造性和代表性,包括正式公开发表(必须有卷期、页码)的学术期刊论文和学术会议论文,已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已结题的研究报告,已获授权且有应用证明的发明专利,以及作品等多种形式的创新成果。
2.文字性学术成果须是申报者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负责人或第二作者(导师一作),且山东大学为成果第一单位;发明专利须是申报者位列发明人前两位,且山东大学为成果第一单位。
3.影响因子和分区: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参照《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管理办法》,医学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统一采用论文发表年度的Web of Science Journal Citation Reports(JCR)数据(分区取大小类中最优分区)。
4.学术成果应为2021年4月30日之前正式公开发表(有出版年、卷期号、起止页码/文献号)。
四、名额分配
学院共有5个名额。
五、奖励标准
根据《山东大学学院综合预算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精神,以及相关经费拨款情况确定奖励标准。
六、评审程序
1.成果信息填报与审核:研究生个人须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善本人学术成果信息;研究生导师及所属培养单位对研究生填报的成果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
2.个人申请与导师审核:申报者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表》,经导师审核同意签字后提交所属学院;
3.学院评选与推荐:学院对参评成果的申报资格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确定优秀学术成果推荐排序。
4.齐鲁医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排序,评审结果经公示无误后统一上报学校。
七、材料报送
本年度成果奖需要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报送,请认真阅读附件2的申报流程,并注意以下事项。
2021年4月30日16:00前,请将下列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综合楼228,邮箱kongwei@sdu.edu.cn)。
1.《2021年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内容必须严格与系统信息一致; EXCEL电子版发送至kongwei@sdu.edu.cn)
2.《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表》(纸质版,本人及导师通过系统提交电子签名,系统打印);
3.成果及其证明材料(系统上传,同时发送电子版至kongwei@sdu.edu.cn),包括:论文、专利证书、成果授权证明及转让、推广证明等全文,鼓励提供检索报告。申报时,务必合并所有成果证明材料为一个PDF上传系统。
八、相关说明与要求
1.申报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成果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导师要认真进行申报材料审核以及成果评选推荐。注重从成果本身的学术价值,即创新性、前瞻性、影响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不提倡单纯依分区、影响因子等单项因素排序的简单化做法。
3.因审核、评审把关不严造成的不良后果,将由相关个人承担和导师承担。
5.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成果奖申报菜单开放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9:00开至2021年5月13日17:00,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2。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chrome,windows自带浏览器Microsoft Edge,360浏览器请选用极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