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2022-2023学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已经顺利结束,现将本学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表彰与交流总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比表彰与交流总结 1.实践团队队长向所在团支部提交《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附件9)、立项结题报告(包括活动总结、专题调研报告或社会调查报告、团队成员个人小结及取得的实践成果辅助证明材料等)、相关辅助性证明和《山东大学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宣传报道情况统计表》(附件14)。各实践队队长于9月14日(本周四)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压缩包发送至社会实践部公邮:gwshsj2023@163.com(命名格式:完整社会实践队名称+队长姓名+结项资料),纸质版于9月14日17:00-19:00在趵突泉校区图东教室一楼大厅提交。 2.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社会实践汇报交流活动,申报院级“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和“优秀社会实践报告”的同学须向所在团支部汇报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成果与心得。 说明:(1)不按要求上交及逾期未交者,将取消参与结项答辩资格。(2)跨学院组队的同学由队长所在学院开具跨学院社会实践证明(附件8),交由该生所在团支部、学院团委进行评定,名额含在该生所在学院名额分配中,不再另行划拨,证明材料由学院团委留存备查。 3.答辩安排 时 间:9月15日(本周五)19:00 地 点: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阳光大厅 答辩形式:现场结合PPT展示答辩,要求答辩人着正装,时间限时3分钟以内。 答辩顺序:答辩顺序将由各团队负责人抽签决定,请各负责人及时关注【2022-2023年公共卫生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普通立项群】(qq:656364574)群内消息。 4.请各社会实践团队于9月14日中午12:00前提交结项答辩PPT至社实公邮:gwshsj@163.com(命名格式:完整社会实践队名称)。 5.答辩结果将在院网公示,公示期为三天。无法到现场答辩的同学,可采取提前录制答辩视频或线上答辩的形式,视频于9月14日20:00前发至社实公邮:gwshsj@163.com。 二、各社会实践专项团队及其他立项团队 参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宣讲暑期社会实践专项、“青鸟计划·汇才齐鲁”岗位实习暑期社会实践专项、“希望小屋·山大担当”暑期社会实践专项、“服务山东·山大方案”硕博服务团暑期社会实践专项、“百队百场进社区”暑期社会实践专项、“寻访红色足迹”暑期社会实践专项、大学生“返家乡”暑期社会实践专项、教育部“推普助力乡村振兴”暑期社会实践专项等暑期社会实践校级专项评优将由校团委单独组织答辩,相关结项事宜请等待青春山大通知。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杨同学13021728466,贾同学1982116382 共青团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