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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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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2-09-16 16:21     (浏览次数:)

“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2021-2022学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已经顺利结束,现将本学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表彰与交流总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比表彰与交流总结

1.实践团队队长向所在团支部提交《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附件1)、社会实践报告(无格式)以及相关辅助性证明和《山东大学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宣传报道情况统计表》(附件14) 。各实践队队长于9月2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社会实践部公邮(maig15956@163.com),纸质版于9月20日20:00-21:40在图书馆西教室一楼大厅提交。

2.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社会实践汇报交流活动,申报院级“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和“优秀社会实践报告”的同学须向所在团支部汇报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成果与心得。

说明:(1)压缩包命名格式为 [完整团队名+队长姓名+队长联系方式];不按要求上交及逾期未交者,将取消参与结项答辩资格。(2)跨学院组队的同学由队长所在学院开具跨学院社会实践证明(格式见附件8),交由该生所在团支部、学院团委进行评定,名额含在该生所在学院名额分配中,不再另行划拨,证明材料由学院团委留存备查。

结题答辩初步定于9月23日,采用线上答辩方式,答辩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并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优秀团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优秀指导教师评比推荐与交流总结。

答辩结果将在院网公示,公示期为三天。无法到现场答辩的同学,可采取提前录制答辩视频的形式,于9月20日晚20:00前发至社实公邮(maig15956@163.com),到场答辩队伍的PPT于9月20日晚20:00前发至公邮。

 

二、各社会实践专项团队及其他立项团队

1.参与“青鸟计划”岗位实习专项、“希望小屋·山大担当”专项、喜迎二十大青春宣讲团暨“牢记青春寄语”主题宣讲专项、“百队百场进社区”专项、“服务山东·山大方案”硕博服务团等暑期社会实践专项单独划拨名额,不与学院重叠。各专项中“优秀”、“良好”、“合格”等级的名额视具体开展情况分配,专项评优将由校团委单独组织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请校级专项的社会实践团队于9月26日24:00前向校团委提交《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社会实践报告和社会实践接收证明(若有其他要求会单独通知各专项)。将文件打包并命名为“【专项名称】学院+社会实践团队名称”,并以该名称为邮件主题发送到sdushsj2022@163.com。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王靖宇18561225670,薛明阳15954917686

 

公共卫生学院学生会社会实践部

  2022年9月16日

 

附件【附件1: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8:山东大学跨学院组队学生社会实践成绩评定证明.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4:山东大学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宣传报道情况统计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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