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山大研字〔2016〕39号)、《关于做好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和《公共卫生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修订版)》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对象
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为:2024级普通博士生(含外籍博士生)、2025年转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
二、中期考核要求
1、中期考核应严格按照《公共卫生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修订版)》组织进行,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依据首次应参加考核人员名单为基数核算了学院优秀和暂缓通过名额。学院本次参加考核人员45名(含卫管中心博士生),根据学校规定的比例要求,此次考核优秀人数不超过9人,暂缓通过人数不少于7人。
3、根据学校综合预算改革要求,将不再发放博士生中期考核优秀奖金。
三、考核流程
1.学系论文开题答辩
各学系已经根据《公共卫生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修订版)》于九月底之前完成了答辩。学系将本系每位博士生的开题结果和笔试成绩(附件3)提交学院中期考核委员会参考。
2. 笔试
学院于11月13日统一组织专业外语水平考试与学科综合考试。
3. 学院考核
1)考核委员会选聘
学院中期考核委员会由无学生参加本次博士中期考核的学系导师推荐2-3位相关专业的校外博导组成专家库(见附件4);如所有导师均有学生参加本次中期考核,则由学系讨论推荐校外专家。学院工作人员按照专业方向随机抽取专家组成学院中期考核委员会。
2)考核过程
11月19日-20日学院中期考核委员会对博士生进行考核评比,汇报顺序为参与中期考核的学生抽签产生。学院中期考核委员会结合博士生平时的科研工作及取得的科研成果情况,综合考察其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负责对博士生的科研能力、科研素养进行评定,确定优秀和暂缓通过人选。
3)优秀及暂缓通过人员比例
中期考核优秀比例不高于考核基数的20%,暂缓通过及终止攻读博士学位比例不低于考核基数的15%。考核基数由第一次参加考核人数构成。
四、特殊说明
1.本次考核线下进行。
2.学生汇报时间每人15分钟,且汇报过程不得展示及提及导师姓名。
3.博士生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暂缓通过、终止攻读博士学位四个等级。所有博士生必须参加第一次中期考核,未参加的按暂缓通过处理。考核结果为暂缓通过的博士生4年内最多可再参加1次中期考核,第二次中期考核结果仍为暂缓通过的博士生,终止其攻读博士学位。
4. 各学系邀请的校外专家的交通住宿费用请先行垫付,待中期考核完成后由学院研究生经费支出。
五、附件(点击附件可直接下载)
附件1:公共卫生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修订版)
附件2:齐鲁医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原始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3:XXX博士开题报告及笔试成绩
附件4:各系推荐到学院专家名单
附件5:公共卫生学院2025年博士中期考核参加名单
附件6: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表
公共卫生学院
2025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