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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学院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
2021-11-02 15:08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山大研字〔201639号)、《齐鲁医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和《公共卫生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的对象

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为:2020级普通博士生(含外籍博士生)和专业博士生、2019级直接攻博生、2021年转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和其他年级需要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生。

学校统计了本次参加中期考核的人员名单,现予以公示(见附件5)。不在此公示人员名单范围内者,不得参评中期考核优秀。

二、中期考核要求

1、中期考核应严格按照《公共卫生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组织进行,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处依据公示人员名单为基数核算了各单位优秀和暂缓通过名额。本单位本次考核优秀人数应不超出6人,暂缓通过人数应不少于5人。

3、根据学校综合预算改革要求,将不再发放博士生中期考核优秀奖金。

三、中期考核完成时间

各学系根据《公共卫生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的要求组成学系中期考核委员会,将附件4119日前报学院审批,1114日前完成开题报告。学系中期考核委员会需由对开题报告的技术路线、学术水准、可行性等进行评定并排出名次,并推荐一名校外专家参加学院中期考核委员会。由于疫情原因,本次考核邀请的校外专家可以线上参加中期考核。

学院于119日统一组织专业外语水平考试与学科综合考试。1117日组织校外专家组成学院中期考核委员会对所有博士生进行考核评比。学院中期考核委员会结合博士生平时的科研工作及取得的科研成果情况,综合考察其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负责对博士生的科研能力、科研素养进行评定,并按照平均分数确定优秀和暂缓通过人选。

四、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博士生登录管理信息系统,在“培养管理—中期考核(筛选)—提交开题报告”处录入开题报告信息。

五、其他

各学系邀请的校外专家的交通住宿费用请先行垫付,待中期考核完成后由学院研究生经费支出。

请各学系认真组织实施,规范考核程序、完善考核机制,全面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

公共卫生学院

20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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