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研究生教育有关文件精神,立足社会公共卫生实践需求,对标国内已开展公共卫生专业学位博士教育的高校与单位招生标准,我院拟自2026年起招收公共卫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别为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说明如下:
一、招生类别与培养目标
招生类别:公共卫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053),全日制定向就业。
培养对象与目标:面向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联合体及其他公共卫生相关单位,重点培养具有较强公共卫生实践能力、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能力和组织管理与领导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公共卫生人才。
二、报考条件
在符合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基础上,报考公共卫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政治与品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具有服务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需求和区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担当。
(二)单位推荐要求
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及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明确:
1) 单位同意其在规定年限内以全日制方式攻读博士学位;
2) 在学期间为其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研究条件,妥善安排工作与学习时间;
3) 学成后按定向协议约定继续在原单位或约定单位服务。
(三)学历学位与专业背景要求
报考者须于入学当年9月1日前取得与卫生健康工作相关的硕士学位。
取得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MPH)或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相关专业学位者优先进入考核。
(四)工作经历要求
报考者须为公共卫生相关领域正式在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1)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各级妇幼保健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疗联合体中承担公共卫生职能的部门;
3)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公共卫生相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
4) 其他经学院认定的公共卫生相关单位。
报考者自获得硕士学位之日起至入学当年9月1日,在公共卫生领域全职工作不少于3年;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科室/部门副职及以上行政职务或在单位中已成为公共卫生工作的业务骨干。具有5年以上公共卫生实践经验,主持重要项目、重点专病(专题),承担重大公共卫生任务者优先进入考核。
(五)学术与实践能力要求
为体现专业学位博士“重实践、重应用、重创新”的特点,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在公共卫生或相关领域公开发表或录用中文核心期刊或SCI/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重大公共卫生实践项目。
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参与国家或省部级公共卫生政策、技术指南、行业规范、规划方案等的制定或修订,并在本领域产生一定影响。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组织实施、区域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实践贡献,经所在单位认定推荐。
(六)外语能力要求
具有较好的外语应用能力,能熟练阅读本领域英文文献。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的等级考试;
2) 雅思成绩≥6.0分,或托福(网考)成绩≥80分;
3) 在正式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质量英文学术论文1篇。
三、培养要求
(一)学习方式:全日制在校学习,实行课程学习、专业实践与博士学位论文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具体培养环节及要求按当年培养方案执行。
(二)定向培养:考生所在单位保留人事档案,毕业后仍留在本单位工作。
四、其他说明
报考者须保证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录取及学籍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具体报名方式、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提交、考核方式和时间安排等事宜,以学校当年发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公共卫生学院当年博士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本报考条件说明由公共卫生学院负责解释,可根据国家研究生教育相关政策调整和实际招生情况适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