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我院三全育人工作,提升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服务工作实效,根据《山东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学生班主任工作的意见》和《公共卫生学院关于加强本科生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学院决定开展本科生班主任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院在岗教师
二、选聘数量
7-9名
三、选聘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事业心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工作;
3.具有组织开展班级工作和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实事求是,办事公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5.能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身体健康,有较充足的时间开展班级工作。
四、主要工作职责
1.思想引导。经常与学生、辅导员和其他任课教师沟通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情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专业思想,培育良好人格;
2.学业辅导。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制订学习计划;帮助低年级学生了解专业,掌握学习方法;组织课程辅导,开展专业相关的学术前沿讲座,培养学生专业意识;指导学生开展各类学术、创新、社会实践等活动。抓好学风建设,加强学术诚信教育。。3.发展指导。参与学生素质拓展实施工作,指导学生进行学涯、职涯、生涯规划,树立科学的成才目标和发展方向。
五、选聘程序
1.个人申报,填写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班主任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一),纸质版于2021年4月15日前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综合楼218),电子版发送至 80761518@qq.com;
2.由学院“班主任选聘工作小组”根据个人表现、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等,在统筹考虑的基础上提出人选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确定最终人选;
3.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六、聘任时间
2年(自2021年1月——2022年12月)
七、工作考核
1.班主任考核与辅导员考核同步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学生评价占70%,学院评价占30%。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学院将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部、人事处备案,作为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
2.学院将履行班主任职责情况纳入教师考核指标,对于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班主任,按每学年2分计入工作量;
3.学校每年评选一次优秀学生班主任。优秀学生班主任由学院从考核优秀者中推荐,由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评定并表彰。同等条件下,优秀学生班主任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评定上给予优先考虑;
4.教师在申报副教授或教授职务时,无正当理由没有学生班主任工作经历者,取消申报资格;
5.学生班主任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定为基本合格。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按照山大人字〔2011〕127号规定执行。
八、工作要求
1.班主任是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力量,选好配强班主任队伍是加强和改进我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工作成效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效和维护高校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和长效机制。各系、所要充分认识班主任选聘工作的重要意义,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
2.聘期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且愿意继任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可以续聘。
公共卫生学院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