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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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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预备党员和新党员集中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4-05-21 11:02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文件要求,现就公共卫生学院2024年度预备党员和新党员集中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预备党员和转正后1年内的新党员

二、培训时间

2024年5月22日-6月30日

三、培训方式及内容

采取集中授课、视频学习、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进行。

对预备党员,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党史学习、形势政策教育等内容;对新党员,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等内容。

四、培训安排

(一)集中线下培训

新党员(转正后一年内)和预备党员均需参加集中线下培训,培训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1.集体授课

由学院组织员王明良、李力开展党课授课。

2.视频学习

预备党员和新党员按照计划内容,通过观看视频的方式进行自学。

3.撰写心得体会

相关学习内容完成后,所有参训人员需围绕学习内容,自选一个主题,完成一篇不少于800字的学习感悟,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zqjr16@163.com

(二)网络学习

预备党员还须完成8学时线上课程,线上课程使用“山东大学入党教育在线培训平台(党旗飘飘)”,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操作参照指导手册(详见附件2)。

五、培训要求

1.参训学员在思想素质、道德品质、政治标准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培训教学安排,端正学习态度,严肃对待,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明确培训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增强组织观念,严格遵守学院各项管理规定,自觉服从学院管理,严格出勤,做到认真听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学员参加集中授课、活动等原则上不得请假,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由辅导员开具假条,请病假须同时有医院诊断证明。培训期间,确因突发情况需要请假、提前离开培训现场的,须本人书面说明事由,联系工作人员备案登记后方可离开现场,无故中途离场视为旷课;

3.学员应自觉遵守培训纪律,维护课堂秩序。参加集体授课时,应至少提前10分钟到场,并在培训活动正式开始前5分钟签到完毕,过时未签视为迟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并记旷课;

4.培训结束后学习委员组织预备党员填写《预备党员集中培训登记表》(见附件3),存入个人党员档案;

5.请各支部通知相关人员加入培训工作群。群内会发布与预备党员和新党员培训相关的各项通知。

附件【附件3:预备党员集中培训登记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预备党员操作手册.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公共卫生学院2024年度预备党员和新党员集中培训计划.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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