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及齐鲁医学院2021年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及相关通知,学院将开展2021年“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学术型博士招生计划,优先满足国家级人才、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新增国家级重大或重点项目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导师,均可以“申请-考核”的方式招录博士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的人员,须自2016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3篇被CSSCI或SSCI、SCI收录的学术论文。(不含会议论文和论文集),或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学术成果,按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申请-考核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5日-12月10日。
考生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办法另行通知。报名时需交纳报考费。
学院后期如有新增计划,一般从已参加考核的待录取考生中顺录。
(二)报名申请材料审核
1.考生获得报考导师同意推荐后在网上报名,同时须将以下报名申请材料12月10日前交至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综合楼228),外地邮寄至:济南市文化西路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综合楼228,孔老师,88380218(请顺丰邮寄)。
(1)《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简况表》,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等。
(2)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主要阐述本人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创新点及预期成果等,科研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反映本人科研能力的原创性成果,包括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奖励、专利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概要)。
(6)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7)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签字出具。
(8)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在学证明)。获得境外学历或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9)《山东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报名申请表、专家推荐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报考审批表等相关表格请从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用下载”栏进行下载。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材料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考生须在参加考核时提交以上申请材料的原件。
四、考核方案及办法
1.学系组织专家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考生的学习经历、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获奖等级、科研设想、专家推荐意见、发展潜质等进行评价和打分。审核成绩计入录取成绩,权重为10%。
2.学院根据材料审核成绩确定来校参加考核人选。原则上来校参加考核人数控制在本单位申请-考核招生计划的200%左右;在报名申请人员充足的情况下,考核人数不低于申请-考核招生计划的150%。审核成绩排序原则与排名录取原则保持一致。审核结果学院通知考生,并在学院研究生教育网站上公示。
3.12月中旬组织考核,具体时间请关注学院研究生教育网站。考核前学系对参加考核的考生的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4.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课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课考核由学系组织,综合素质考核由学院组织。
5.外语水平考核采用远程网络方式,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外语水平考核满分100分,外语语种为英语。
6.专业课考核科目与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第三门考试科目一致,考试方式采用远程网络方式,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满分100分。
7.综合素质考核
(1)学院考核小组由5名以上(含5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
(2)每个考生准备8分钟以内的PPT,从个人简介、研究经历、学术成果、研修计划、已掌握技能等方面向考核小组汇报。考核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的要求,从专业基础(20分)、科研能力及成果(20分)、科研设想(20分)、创新能力与培养潜质(30分)、外国语听力和口语(10分)五个方面进行评分。
(3)考核小组在考察考生专业水平的同时,加强对考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考察。
(4)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对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8.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材料审核成绩×10% +外语成绩(满分100分)×10%+专业课成绩(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成绩×70%
9.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3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含思想政治理论),部分专业对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及其他人员要求加试。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2)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综合素质考核)费收取
根据山东省相关收费规定,结合学校博士生招生考试实际情况,公共卫生学院复试(综合素质考核)费标准为每生200元。
六、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2.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各招生单位可提前与校区医院联系,安排拟录取考生到校区医院体检,也可由考生自行联系属地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寄给招生单位。不进行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