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还款
(一)未毕业学生提前还款
毕业当年6月30日前,未毕业学生可在接到学校相关通知后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办理流程:
1.接到学校办理提前还款工作通知后,下载填写《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附件1)
2.将贷款本金按时足额存入中国银行贷款账户
3.将《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及时交辅导员
(二)已毕业学生提前还款
自毕业当年6月30日起,已毕业学生随时可以向中国银行提出提前还款申请。
办理流程:
1.将应还款项(可登录中国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查询)足额存入贷款账户。
2.与中国银行任一网点电话联系或到网点现场办理,通过银行工作人员指导或网上银行操作完成还款。
中国银行济南历城支行联系电话0531-88112086,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
二、正常还款
贷款学生自毕业当年6月30日起,可登陆中国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查询个人还款计划,按还款计划还款。
贷款学生支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毕业当年的7月1日。
贷款学生应按季度偿还利息,逾期不偿还利息的将产生滞纳金并计入个人金融诚信档案。
贷款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具体还贷事宜,由借款学生在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
贷款学生的全部本金和利息应在贷款办理成功之日起13年内偿清。
三、贷款展期
贷款学生因攻读研究生需办理贷款展期的,按学校相关通知规定执行。
展期一般时限为三年,展期期间不偿还本金和利息,展期期满当年的7月1日即开始偿还利息。
展期期满后还款事宜可登录中国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查询个人还款计划。